关于开展卓工项目2025级学生入企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王若宇发布时间:2026-06-05浏览次数:673


各卓工项目师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支持部分高校和中央企业试点共建太阳成tyc151cc的通知》(教研厅函〔2022〕9号)、《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校研生〔2023〕39号)、《太阳成tyc151cc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校卓工〔2023〕1号)、《关于印发<太阳成tyc151cc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校卓工〔2025〕6号)(附件1)等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5级学生入企实践工作,具体如下:

一、校企导师匹配

各位卓工导师根据校企合作课题,确定所指导卓工学生的实践单位和校外导师,确保校企双导师给予真指导,学生得到真锻炼。卓工校外导师应满足《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试行)》(校卓工〔2024〕1号)(附件2)的要求。请优先选择卓工项目立项申报书中的合作企业,加强有组织培养。

二、完成系统流程

确定学生校外导师、实践单位和实践课题之后,学生在“东南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系统—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中填写实践计划。实践起止日期应覆盖研二阶段。实践计划经校内导师、校外导师、专业学院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一经审核通过就应当认真执行,不得无故更改。系统操作方法见附件3。

如校外导师、实践基地不在系统中,请按照以下流程增补:

1. 增补校外导师(4月29日已邮件发送至各卓工项目师生东大邮箱):

/2026/0429/c65428a566264/page.htm

2. 增补实践基地:

/2025/0822/c54870a536913/page.htm

三、签订四方协议

请相关各方签署盖章《太阳成tyc151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四方协议书》(附件4),学生纸质版一式四份交至卓工学院校企联培管理办(504办公室)。卓工学院统一办理学校盖章。

以上环节的完成时间节点为2026年7月5日(本学期结束前)。

四、入企实践

根据相关要求,卓工硕士研究生入企实践时长不少于1年(研二)。学生需在校企双导师指导下开展工程研究工作,并在“东南大学卓工校企联培信息化平台”考勤打卡。学位成果原则上应来源于入企实践课题。

五、相关要求

学生入企实践实行卓工项目负责制,请各卓工项目团队和各位师生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推动,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卓工项目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年度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招生指标数量直接相关。


如有问题,请联系:

1. 校企导师匹配、实践系统流程相关:卓工培养办,电话:025-52093627;邮箱:zg_pyb@pub.seu.edu.cn;

2. 四方协议签订、入企事宜、平台打卡相关:卓工校企联培管理办(学工办),电话:025-52093612;邮箱:zg_xsb@pub.seu.edu.cn


感谢各卓工项目团队和各位导师的支持配合!


        附件1:关于印发《太阳成tyc151cc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pdf

        附件2: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试行).pdf

        附件3:系统操作手册.doc

        附件4:太阳成tyc151cc实践四方协议书-通用版本.docx



太阳成tyc151cc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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